七、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分(含)以上(江苏省考生5分及以上)。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本科一批次、二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八、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选考科目等要求
1.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2.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见附件3),否则视为无效。
3.考生高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6门课程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至少有3门(含)在B等级及以上。
九、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冯冰凇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邮编:611756
十、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79,028-66368074
十一、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邮箱:zsks@swjtu.edu.cn
十二、信息公开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实行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n/)、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haosheng.swjt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三级信息公开。
2.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和专业安排结果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阳光高考等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十三、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自主招生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028-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