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网站导航
用考网>高考>高考类别>艺术高考>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本科(省内外)招生简章(2)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本科(省内外)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 王燕 2018-02-09 14:03:06

  四、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年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我校于5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专业考生成绩,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2.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音乐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照(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0.7+高考文化课总分×0.3),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校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往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六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864(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zhaosheng.xjnu.edu.cn/

  • 标签

媒体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