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录取方法规则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已被我校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享受50分加分择优录取至中医学(岐黄国医班),录满为止。以下情况执行杏林英才计划录取办法:
(1)中医学(岐黄国医班)计划已录满;
(2)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
(3)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但未录取至中医学(岐黄国医班)。
2.已被我校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者,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享受自主优惠15分择优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三)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我校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高考成绩享受50分加分择优录取至中医学(岐黄国医班),录满为止。以下情况执行杏林英才计划录取办法:
(1)中医学(岐黄国医班)计划已录满;
(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
(3)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但未录取至中医学(岐黄国医班)。
3.已被我校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30分,浙江省30分至5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择优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