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 二本 | 文科 | 496 |
广东 | 一本 | 文科 | 496 |
广西 | 二本 | 文科 | 494 |
贵州 | 二本 | 文科 | 517 |
河北 | 二本 | 文科 | 509 |
河南 | 二本 | 文科 | 501 |
黑龙江 | 二本A | 文科 | 466 |
湖北 | 二本 | 文科 | 470 |
湖南 | 二本 | 文科 | 533 |
江苏 | 二本 | 文科 | 322 |
江西 | 二本 | 文科 | 521 |
辽宁 | 二本 | 文科 | 509 |
山东 | 本科 | 文科 | 521 |
山西 | 二本B | 文科 | 479 |
陕西 | 二本 | 文科 | 488 |
四川 | 二本 | 文科 | 525 |
云南 | 二本 | 文科 | 525 |
重庆 | 二本 | 文科 | 505 |
上海 | 本科 | 未分科 | 442 |
浙江 | 二段 | 未分科 | 503 |
浙江 | 一段 | 未分科 | 577 |
湖州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第九条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八、本科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达到60分(或总分的40%);文理科达到65分(或总分的43%);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或总分的67%);小学教育(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90分(或总分的60%)。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