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线
具体专业 | 平均分 | 录取批次 |
教育技术学 | 577 | 本科一批 |
学前教育 | 578 | 本科一批 |
行政管理 | 578 | 本科一批 |
旅游管理 | 578 | 本科一批 |
心理学 | 579 | 本科一批 |
统计学 | 579 | 本科一批 |
生物科学 | 580 | 本科一批 |
数字媒体技术 | 580 | 本科一批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81 | 本科一批 |
化学 | 585 | 本科一批 |
物理学 | 586 | 本科一批 |
英语 | 588 | 本科一批 |
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份如湖北、四川、重庆、江西、吉林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次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省份需填报我校为第一顺序)。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在剩余专业中按高分往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七条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如果等效分数相同,就依次按语、数、外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