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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

招生计划 | 佩珊 2018-05-12 14:12:37

  七、信息公开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完全信息公开制度,材料审核通过名单、签约资格名单以及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我校公示的时间和网址如下:

  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下旬,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签约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上旬,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30日,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八、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关措施。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九、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十、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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