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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人民大学圆梦计划招生简章(2)

招生计划 | 佩珊 2018-05-12 13:54:50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资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资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注:未设相应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资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的(浙江省为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七、监督机制

  1.考生及家长如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有疑义,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

  3.中学应在校内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我校确定的资格生名单。

  八、违规处理

  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作弊考生“圆梦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九、“圆梦计划”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2018年4月底前;

  3.报名材料审核、资格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示:2018年5月底前;

  4.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5.录取:2018年7月。

  十、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信箱:jijian@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圆梦计划”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

  十二、若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三、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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