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8年3月26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工作程序
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
请考生于2018年5月4日10:00后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我校审核结果。
六、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18年5月15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同时必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再次填报专业志愿,两者必须一致。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所报专业要求。
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3、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431-85168061。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