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最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我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筑梦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参照“博雅计划”入学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对于其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和成长支持。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24:00
2、初审公示:2018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4、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8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九、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十、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我校“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