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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暨南大学简介

大学简章 | 佩珊 2018-05-02 11:11:43

  21世纪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世纪,肩负着为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地区培养人才光荣使命的暨南大学更加任重道远。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学校2018年的特长生招生章程吧。

2018年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暨南大学简介

  暨南大学简介

  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政府创办的华侨学府,是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务院侨办领导。

  “暨南”二字出自《尚书·禹贡》:“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将中华文化远播到五洲四海。

  学校的前身是1906年清政府创立于南京的暨南学堂。后迁至上海,1927年更名为国立暨南大学。抗日战争期间,迁址福建建阳。1946年迁回上海,1949年8月合并于复旦大学、交通大学等高校。新中国成立后,暨南大学于1958年在广州重建,“文革”期间一度停办,1978年在广州复办。改革开放后,学校快速发展。1996年6月,暨南大学成为全国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2011年4月,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广东省政府签署共建暨南大学协议。2015年6月,学校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素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的暨南大学,恪守“忠信笃敬”之校训,注重以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培养造就人才。学校积极贯彻“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建校至今,共培养了来自世界五大洲17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各类人才30余万人,堪称桃李满天下。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暨南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校名一直沿用的百年名校之一,全国首批试行学分制的高校,最早在综合性大学里开办医学院的大学,最早设立华侨华人问题研究机构的大学,最早创设商科的大学……

  近年来,在师生的努力下,学校学科建设和实力明显提升。目前,学校有国家二级重点学科4个、国务院侨办重点学科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1个、广东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4个。学校的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药理与毒理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2013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排名中,我校7个一级学科上榜,其中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中药学并列全国第五,中国语言文学、统计学并列全国第八,基础医学列第十一,光学工程列第十四。

  2018年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英文全称:JINAN UNIVERSITY。

  第五条 办学属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9。

  第八条 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领导,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十一条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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