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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大学简章 | 佩珊 2018-04-23 10:49:00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现在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的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8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简介

  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大学。

  学校前身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首任校长是著名俄语翻译家、出版家、中国百科全书事业的奠基者姜椿芳。后历经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上海俄文专(修)科学校、上海外国语学院等传承变革,于1994年正式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

  学校是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和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亚太工作组所在地,已开设全部联合国6种官方语文语对组合,获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全球最高评级,是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中国唯一位列世界15强的专业会议口译办学机构,英汉语对全球排名第一。

  截至2018年1月,学校有虹口与松江两座校区,总占地面积约74.7公顷;学校设有21个教学院系(部),44个本科专业,使用32种语种授课;拥有“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6个,上海市I类高峰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790人,在校学生13564人,其中本科生6798人,研究生3645人;有外国留学生4751人。

  2018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英语、德语、德语(经济学)、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翻译、新闻学(国际新闻)、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工商管理,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具体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2018年4月20日—5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习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签字并由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认定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采集,无需考生提供。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填报志愿:高考出分后,通过初审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资格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同分全投),入围考生获得参加校测的资格,6月27日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名单,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5.学校测试:6月28日,入围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学校测试,未经校测者不予录取。校测科目为英语听力测试(100分)与英语口试面试(200分),总分300分,面试专家评分时还将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6.学考折算: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学校折算如下10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单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满分100分。

  7.录取办法:学校以高考成绩、校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按6:3: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被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填报本科其余批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本科其余批次志愿。

  总成绩=高考成绩÷660×600+校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四、管理监督

  1.上海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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