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专业准考证3个阶段。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国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56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7〕165号)规定,为加强对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
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
(1)羌藏彝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2)合唱、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歌剧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含合唱、歌剧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3)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4)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含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5)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专业
音乐教育:认定四川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理论)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业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类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普通高校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校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高考考试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省外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