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院艺术类专业和招生计划:
具体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八、专业校考及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3、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本科二批建档线,并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联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文化建档线有可能降分,最高可降80分录取。
4、学院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摄影摄像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均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执行当地省份的政策,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本、专科均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录取时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专科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专业录取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河北省录取承认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校考测试成绩(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办)。
6、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7、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和器乐的钢琴。专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宿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3000、2000元不等。经济困难同学可在当地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县区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毕业:学生在校修业期满合格者,学院依法颁发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北外国语学院。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85237018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