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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2)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2-28 18:05:57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

  收费标准:

  专 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85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第二十六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七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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