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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电力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览(3)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2-26 17:41:32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一大批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530429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 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3530375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入学后相关事项: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测试方案、时间、地点、预录取考生确认、候补录取考生确认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有关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文化考试、录取确认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及时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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