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除国家资助政策外,我校还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以下资助政策: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校内奖学金。
重大灾害及重大变故提供临时专项救助。
第十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七章 学费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助产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眼视光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放射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中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6—— 3313466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当时隶属省卫生厅,1962年下放地方并调整为中专。1985年以来,先后与原白求恩医科大学等三所高校开展联合办学。1998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校,1999年晋升为国家级重点示范校。2001年与吉林大学共建吉林大学白城医学院,2002年白城粮食学校并入,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专科学校。同年6月,原白城铁路医院划归学校作为附属医院。201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上划省管。2013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第二轮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