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内容
1、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满分400分)
(1)身体条件:测定身高、三围、形体比例等(自备分体式泳装);
(2)步态展示:根据音乐节奏行走、定点展示等(自带高跟鞋,鞋跟高≥
10CM);
(3)才艺展示:自选舞蹈(自备音乐带、服装,时长不超过3分钟)。
2、音乐类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3、美术类专业(满分40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1)素描(2)色彩
(六)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2018年4月中旬左右登录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n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各省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不再寄送合格证书,合格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ntu.edu.cn)公布。
三、录取原则
1、音乐类及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所属科类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所属科类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0513-85012871(纺织服装学院)、0513-85015691 (艺术学院)
电子信箱:zsb@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