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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汇总(3)

大学简章 | 王燕 2018-01-26 17:47:07

  五、合格名单的确定

  1. 依据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 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3. 考生可于4月底通过“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查询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4. 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专业校考合格证书》。我校不再另行寄送。

  六、招生计划的编制

  1.各专业将依据专业校考合格生源分省分布情况,编制专业分省计划(不分文理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

  2.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的合格生源共用未分省的预留计划;共用计划的考生,按照各专业对应录取原则排序,择优录取。

  七、录取原则

  (一)凡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者,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有效,且取得校考合格证;

  (二)不分文理科,按照指定规则,文理合并排序;

  (三)满足以上两条前提下,各专业设具体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4)】×100。

  3.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4.动画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5.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6.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7.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请注意:

  1.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科合并排序,但若各省明确要求必须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招生计划。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3.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

  一本参考分数线 = 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投放“0计划”(共用计划)的省份,报考且上线的合格考生将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专业分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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