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音乐表演专业 | 初试 | 声乐考生演唱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器乐考生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复试资格名单于初试环节全部结束之后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
复试 | 自选主项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分。 | |
录像评审 | 复试环节的主项作品全程录像,带回学校由专家组评分。 |
考试时间:初试、复试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2、划定合格名单
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省报考人数及校考成绩分布情况调整分省招生计划预案,以调整后的拟投计划总数4倍以内划定校考合格名单。
3、考试成绩通知
2018年4月20日以后,音乐表演考生可登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校专业考试成绩及各省(市、自治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自行通过网页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录取办法:
A、音乐表演校考省份:总分=复试(评审专家现场评分)成绩×40%+录像评审(专家组根据复试录像评分)成绩×60%。(注:各项分数均为百分制)
B、音乐表演统考省份:总分=音乐表演省统考成绩
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类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