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潜能测试,具体如下:
组别 | 笔试 | 潜能测试 | ||
科目 | 总分 | 内容 | 总分 | |
A组 | 数学 | 150 | 面试 | 50 |
B组 | 数学 | 150 | 面试 | 50 |
C组 | 数学 | 150 | 实验操作 | 70 |
面试 | 30 | |||
D组 | 英语 | 150 | 面试 | 50 |
E组 | 数学 | 150 | 徒手画 | 50 |
(1)笔试:复试当天上午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2)潜能测试:复试当天下午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诚信等素质,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3、资格确定: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潜能测试成绩)、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及具体专业。潜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自主招生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仅能报考获得入选资格的专业(如报考认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见附件)。
2、成绩要求:
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1)对于A、B、C、D组别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2)对于E组中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余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除以上要求外,江苏籍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