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网站导航
用考网>高考>大学>大学简章>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完整版(4)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完整版(4)

大学简章 | 映芳 2018-01-26 17:21:41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5.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试: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4.复试: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rdzs.ruc.edu.cn或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十、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 标签

媒体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