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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专业

招生计划 | 王燕 2018-01-25 18:47:08

  华东政法大学2018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华东政法2018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专业,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专业

  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专业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公安类 本科 四年 40人 其中,侦查学(经济侦查)30人、侦查学(刑事侦查)10人
社会工作 本科 四年 15人  
法学(国际金融法) 本科 四年 15人  

  男女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30%;社会工作、法学(国际金融法)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华东政法大学春季招生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学校在录取过程中认可上海市的加分政策,在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上加分。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须合格(含补考合格)。

  (3)录取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

  (4)预录取规则:学校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数,分别确定公安类专业男生、女生的预录取分数线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法学(国际金融法)专业的预录取分数线;达到学校(专业)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同分考生,按照面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学校对填报了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结合专业对身体条件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00%进行专业预录取。在预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不予预录取。

  学校按不超过公布的公安类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照不超过公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以及法学(国际金融法)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若预录取名单中出现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预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已确认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排序依次进行替补。

  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需于3月22日-23日至学校完成确认手续。

  (5)正式录取:预录取考生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含补考合格)并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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