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联系电话 021-66134148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6132857
十五、网址 http://www.sh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1.大类招生
我校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共11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文教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共14个专业。
理学工学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智能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共38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汉语言文学”代表“人文社科类”,“工商管理”代表“经济管理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代表“理学工学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三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2.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招生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方向)5个专业。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上述五个专业,学校按照大一学习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3.按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4.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