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体育复测后,方可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未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我校北京校区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均为3500元/生·学年,俄语专业为3800元/生·学年,经济学、会计学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北京校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010-89733245
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10-89733105
E-mail:sydxzsb@cup.edu.cn
网址:http://www.cup.edu.cn/bkzs
克拉玛依校区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4000
咨询电话:0990-6633036
传真:0990-663303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0-6633063
网址:http://www.cupk.edu.cn/bkzs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与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