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安排
1.绘画
①专业考试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2月28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8:30—11:30】色彩或素描;【13:30—16:30】素描或色彩;【16:50—17:50】速写 | 色彩和素描分上、下午两组考核,考试当天请带好所有绘画工具 |
②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取考生复试三科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其中,色彩、素描和速写三科满分均为100分。
2.书法
①专业考试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3月1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8:00—10:00】临摹(一):四尺对开宣纸临篆书或隶书或楷书作品一件;【10:10—12:10】临摹(二):四尺对开宣纸临行书作品一件;【14:00—16:30】创作:四尺对开宣纸创作作品一件,书体不限 | 请考生携带考试所用书法工具,如笔、墨、毡垫、砚台等 |
②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取考生复试三科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其中,临摹(一)、临摹(二)和创作三科满分均为100分。
3.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①专业考试考试分声乐和器乐两类,安排如下:
类别 | 考试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声乐类 | 初试 | 3月5-6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中国声乐作品一首 | 自带钢琴伴奏或选择学校提供的钢琴伴奏 |
复试手续 | 3月7日 |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 |||
复试 | 3月8-9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1.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一首;2.中国声乐作品一首;3.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 | 自带钢琴伴奏或选择学校提供的钢琴伴奏 | |
三试手续 | 3月10日 |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 |||
三试 | 3月11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视唱练耳、乐理考试 | 口试+笔试 | |
器乐类 | 初试 | 3月5-6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曲目两首(传统作品与现代作品各一首) | 不可带伴奏 |
复试手续 | 3月7日 |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 |||
复试 | 3月8-9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 曲目两首(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视奏、面试 | 不可带伴奏 | |
三试手续 | 3月10日 |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 |||
三试 | 3月11日 | 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视 | 唱练耳、乐理考试 | 口试+笔试 |
②成绩计算专业课成绩为考生初试、复试和三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50分。其中,初试满分为200分、复试满分为400分、三试满分为150分(乐理60分、练耳60分、视唱30分)。
五、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全国排名,绘画、书法、音乐学声乐类、音乐学器乐类分开排队。按照不超过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校考合格名单,根据校考合格名单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生源地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之和原则上不低于160分(按单科满分150分计算)。
3.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4.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分省排名,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可对录取计划进行调整。比例分计算公式为:
①绘画、书法专业比例分满分为100分。
比例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60%)×100
②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比例分满分为750分。
比例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科成绩×50%
5.同省考生在比例分相同、招生计划不足的情况下:
①报考绘画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素描、速写、色彩。
②报考书法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创作、临摹(一)、临摹(二)。
③报考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上海、浙江录取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