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及要求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公布录取考生名单时间:3月15日。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民语言、双语班考生汉语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C等;优先录取民语言、双语班汉语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等以上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五)根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必须于3月22日—3月30日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招录取资格。
八、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间(北京时间) | 工 作 |
1月20日-2月20日12时 | 考生登录“www.xjzk.gov.cn”进行网上报名 |
2月28日-3月2日 | 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3月8日-3月9日 | 考生凭身份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 |
3月10日 | 考生分考点进行面试 |
3月15日 | 在学院网站(www.xjqg.edu.cn/ddzs)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mingkaosheng 名单 |
3月22日 | 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
3月22日-3月30日 | 考生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 |
4月3日-4月4日 | 报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
4月20日 |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 |
九、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六)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十、毕业证
(一)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二)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公办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前身为新疆轻工职业大学,是自治区优秀成人高校。是新疆占地面积最大的专科院校。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培育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