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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内容一览(3)

大学简章 | 映芳 2018-01-24 17:49:02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类(生物医学科学除外)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大类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这两个学院专业分流后收费标准:

  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从三年级起人民币400元/学分,每学年约40个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50,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⑦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⑧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按《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九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ygzs.shsm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附则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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