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宝钢优秀学生奖”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人
优秀新生本科专项奖学金:奖励成绩优异的本科入学新生的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其他校外奖助学金1000-10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学发6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7]5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的通知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