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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了(2)

大学简章 | 王燕 2018-01-24 14:38:44

  五、录取原则

  1.考生须同时获得北京理工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和生源地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按照高考成绩的40%与校考成绩的60%之和,文理科统一排序,分省择优录取。

  六、入学规定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收费额度,学费为每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七、其他事项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网址: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南厅A11房间

  考生请注意浏览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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