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2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情况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7年学校共有23个招生大类(含60个专业)、52个招生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三条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根据办学需要,在校区设置动物科学学院和商贸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招生专业包括动物科学(含食品科学加工方向)、动物医学(含宠物医学方向)、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和动物药学5个专业;商贸学院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个专业,就读地点为重庆市荣昌区。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荣昌校区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四条 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经济学4个专业,就读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西塔学院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五条 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该项目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六条 2017年学校在重庆市、四川省对部分农科类专业继续实行单列代码招生,即在西南大学10635国标代码的本科第一批次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植物生产类、蚕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该代码招生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少数民族预科升科、港澳台、取得文化单测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获得免试资格的优秀运动员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八条 在学校单独组织有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在相关艺术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以下简称省统测)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且专业合格。
第十九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自主招生、保送生、港澳台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升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