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一)考生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三)严格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加分的政策。
(四)外语考试语种限英语。
(五)根据医学专业的工作,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肢体有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和医技类专业,将无法完成学业并在就业方面有困难;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请考生慎重选择,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