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简介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成立于1978年12月3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家级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我院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重大生态环境科学问题研究和技术创新,致力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学咨询,服务于重大生态环境工程,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研究生教育是我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经教育部批准,我院从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30余年的发展,目前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生态学、生物学等4个一级学科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共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在招生录取、教学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和机制。我院90%以上的毕业生在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等各个领域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许多已成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在业界享有盛誉。
我院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正高级科研人员165人、副高级科研人员2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360人。我院现有研究生导师12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96人。
我院与国内众多科研教育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建立了广泛联系和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德国、日本、瑞典等数十个国家的环境科研机构与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人员交流、会议机制、联合实验室建设等多种方式,构建了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项目和平台支持。
我院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计划等一系列重要生态环境科研任务,研究生在我院各项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培养更多创新型、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我院正在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以满足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人才的需求。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分析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
我院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规模为50名,拟招收专业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生态学,生物学及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6个专业。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专业为环境相关专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各位考生请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院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数学)、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具体初试科目详见附件。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等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院自命题。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三)达到我院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网公布。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七、体检
复试时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学生均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我院暂定对2019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不收取学费。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均由我院统一安排住宿。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0911174,84915148
咨询时间:9月19日至23日,每天9:00至17: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