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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辽宁丹东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2020-04-17 14:25:33来源: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4)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请认阅读附件4重要提醒);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3.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二寸证件照片2张(3.8cm×5.1cm),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1张贴在《资格证书》上;

4.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模板见附件3)代为领取。

二、发放时间

2020年4月15日-4月28日上午9:00~11: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休息,请提前打电话)

三、领证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一楼5号窗口。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无效,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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