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企业诞生和发展基因来看,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天然的自觉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通常就是一种义利观的体现。我们历来倡导“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商业伦理。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指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人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是商品和服务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转渡。
在中国传统美德中,正确的义利观占有很高的地位,是我国人民所推崇的做人经商的终极追求。广大企业家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大都将正确的义利观植入企业发展基因之中,努力践行。
在总经理刘海陶的带领下,来自广州本土的来利食品集团便是一家义利兼顾的企业。集团始创于1982年,经营发展40年,专注于研发、生产月饼、饼干、面条等各类烘焙食品,集团拥有专业生产设备总价值数千万元,是实力雄厚的生产型企业。
刘总表示,在企业得以稳健发展的同时,企业必须“兼顾义利”,这才是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心理基础和价值追求。同时,刘总解释道,来利食品集团的“义”主要彰显在两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
诚然,身处食品行业,这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分内事”。但在这个“向钱看”的行业环境下,无数企业已然丢失了本心的坚持,滥用低价原材料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而来利食品集团无疑一股逆流,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没有钻原材料的空子,反而对于食品原材料尤为严谨,从只选择的原料供应商到设立三重门槛以增加原材料品质的优良,再到科学检测确保每批次原材料品质的优良等等。在其看来,食品企业应有本分之义——向消费者提供健康舒心的产品以及意想不到的口味。
二、慈善公益与环境保护
一方面,多年来,来利食品集团热心公益事业,多年来积极扶贫助弱、帮助乡村建设,多年公益捐资及物资达数百万。另一方面,来利食品集团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生产”号召,斥资在自有厂区搭建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全面实现低碳生产,主动建设污水处理池,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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